黑暗,帶我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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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屈克與安琪的新委託人是一名聲譽卓著的波士頓精神科醫師。她無故被愛爾蘭黑幫惡意尋仇,這對私家偵探深明一旦你得罪了黑幫份子,他們的報復手段可以來得多麼的冷血可怕。

在多切斯特的藍領區出生長大的派屈克與安琪,本已慣見殘酷大街上人心黑暗的一面,可是就連他們也沒料到,一股邪惡至極的力量即將伺機出擊,大肆殺戮。埋藏多年的齷齪祕密終於紙包不住火,連串血腥命案將要伸出邪惡之手污染一切──也污染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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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黑暗,帶我走》是「派崔克/安琪」私家偵探系列作第二部。

說來好笑
我看「派崔克/安琪」系列書籍
居然是從第四冊《再見寶貝,再見》開始
然後是第三冊《聖潔之罪》
第三本才是這本書

正因為如此
未看本書之前,我就已經知道誰是大壞蛋
就算這樣
看這本書時一直籠罩著的不舒服感
還是讓我無法輕鬆起來

當偵探一定都會遇到這麼變態的人事物嗎?
還是僅限於派崔克/安琪這對搭檔?

看這本書,我才知道
原來派崔克自己也是家暴兒童出身
從小就受父親完全無法理解的暴力對待

近期連續看的四本書:
《聖潔之罪》、《沉默之淚》、《血之罪》加上這一本
全都脫離不了這主題,讓人閱讀心情越沉重...

卻也不禁猜測:
作者本身是否也是家暴兒? 或曾近身接觸過其中之一?
所以這主題才會在系列書籍不斷出現...

也讓我思考
犯罪者/家暴者的後代就一定帶有邪惡基因嗎?
喜愛暴力是與生俱來的天性? 或由後天習得?

這幾本書給了各種可能性:
《沉默之淚》、《聖潔之罪》呈現的
是孩子一定會被幼時教育與環境影響
變成跟他/她純粹惡意的施暴者一樣的人
好比《沉默之淚》的湯瑪斯、《聖潔之罪》的黛絲麗

但另一方面,《血之罪》及《黑暗,帶我走》也展現了
這些黑暗的行為並不會透過血液帶給後代
這些惡人想透過血液、透過家庭教育[形塑]和他一樣的後代
不一定會成功
人,還是可以自己選擇誠為善良、體貼的好人
好比《血之罪》的那位、《黑暗,帶我走》的派崔克

我自己喜歡後者-->人完全可以自己選擇變好或變壞!



《黑暗,帶我走》這本書最罪大惡極的那位曾寫這一段文字給派崔克:
第一次犯罪產生的罪惡感、噁心、恐懼、羞恥、自我憎惡,
在逃過了法律制裁之後便沒有別的選擇,
我繼續過我的生活,之後那些羞恥感犯罪感都離我而去了。
我以為這些感覺會流連一輩子,然而沒有。


在我看來,只是他的自我辯解。
他用持續不斷的虐殺,來麻痺自己的感覺,甚至引以為樂。
這是種變態的讓自我行為合理化作法。

這本書中最讓我感到難過的是阿魯賀:
從原本的被虐者,一變而成施虐者
他死前對派崔克說的話:
我不記得進去那地方以前我是誰了,我一點也不知道,
我甚至不記得我小時候是什麼樣子了。


讓人由衷為他悲哀...
阿魯賀是環境逼他變成冷血虐殺者,他沒得選擇!
但最罪大惡極的那位卻是自己選擇讓黑暗帶他走入深淵,變成惡魔!
這惡魔就算最後被亂槍打死
卻還讓人覺得太便宜了他!!

書中不斷強調
若人持續不斷接近暴行
最後也可能成為暴行的一分子。

所以,人的選擇更為重要!
別忘記初遇暴行的感受!
別加諸自己不喜歡的行為在他人身上。




作者其他作品:
《黑暗,帶我走》 (「派崔克/安琪」系列二)
《聖潔之罪》   (「派崔克/安琪」系列三)
《再見寶貝,再見》(「派崔克/安琪」系列四)
《雨的祈禱》   (「派崔克/安琪」系列五)
《一月光哩的距離》(「派崔克/安琪」系列六)





黑暗,帶我走 (DARKNESS, TAKE MY HAND)
作者:丹尼斯.勒翰
臉譜出版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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